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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3
(验收公示)海门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海门市天然气利用工程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海门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海门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门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海门市天然气利用工程
建设单位:海门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5日-2021年4月2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梁俊
联系电话:1362628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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