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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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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海门市吉龙加油站有限公司海门市吉龙加油站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海门市吉龙加油站有限公司海门市吉龙加油站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门市吉龙加油站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海门市吉龙加油站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5日-2019年12月2日(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姜晓军
联系电话:13338078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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