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2022
04
(清洁生产公示)海门市包场电镀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的公示
海门市包场电镀厂于2022年度,委托南通鑫睿环境安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为咨询方,自愿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现将企业基本情况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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