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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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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江苏宏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31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产20万吨船板、船盖、船体等船用配套设备新建项目第一阶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苏宏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31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产20万吨船板、船盖、船体等船用配套设备新建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江苏宏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31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产20万吨船板、船盖、船体等船用配套设备新建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江苏宏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7日-2025年4月1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闫川

       联系电话:13813603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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